衡防易复〔2022〕50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衡阳市衡港加油站(工规证号:建字第430400202200110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相关报建资料已收悉。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97号令)第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湘防办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有关规定,同意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许可。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2.53㎡(其中地上面积 562.53㎡,地下面积0㎡)。根据湘防办发〔2020〕11号、湘发改价费〔2017〕1187号文件规定,站房及辅助用房应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1201.3元( 147.51(站房)+102.52(辅助用房)×5%×896元/㎡)。
三、你公司将此批复上传《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网审查,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防易许准字〔2022〕50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衡阳市衡港加油站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已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文书送达回证
衡防易复送〔2022〕50号
送达机关(印章):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章)
送达文书名称:《雷速体育,雷速直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衡阳市衡港加油站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批复》、《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送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受送 达人:易丽平13973459080
送达人地址: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电 话:0734-8969050
本人于2022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上述行政许可文书各壹份。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送 达 人(见证人)签名:
备注:本回证一式两份,行政许可受理机关和请示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