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肖小立 办公电话:8156206
(一)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规划论证。
(二)负责管辖范围内绿地的改建、扩建工程。
(三)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公园、景区、广场和城市主次干道附属绿地等公共绿地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
(四)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
(五)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等各类创建活动、大型花卉展览、其他园林科普和有关文化活动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开展园林科研、花卉生产、苗木培育、园林设计等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园林绿化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以及新技术的引进工作。负责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的行业技术交流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负责城市建成区的名木古树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七)完成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备注:批复时间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