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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预算科???发布时间:2020-02-11

2020年衡阳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注:

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级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编制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估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8、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农田水利、水电工程、四水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工作。

9、指导市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11、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负责水利生产有关的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全市水利行业教育培训;承办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与评奖工作;指导、承办全市水利系统专业技术干部的职称评聘和继续培训工作。

12、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

13、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贯彻落实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信息化专业技术培训。

14、负责市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15、负责拟定全市河道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河道管理区域范围内湘江一级、二级支流涉河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含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负责全市河道管理区域范围内涉河案件的查处。

16、协调河道保洁工作;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责任区划分方案并负责编制河道保洁实施方案,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指导。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属市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市水政执法监察支队、市河湖与水资源中心、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在职人员213人,退休人员138人。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科、组织人事科教科、财务科、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科、水利建设和农村水利水电科、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督科、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水库移民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按有关规定设置。

财政统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即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副处级),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处级),市农村水利水电事务中心(正科级);以上3个单位财务放入局机关帐户统一管理。局属财政拨款的单位有4个,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市水政执法监察支队、市河湖与水资源中心、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即市水利物资管理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衡阳市水利局机关(本级)

 2、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

 3、衡阳市水政执法监察支队

 4、衡阳市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

 5、衡阳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收入、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66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7.8万元,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补助收入88.6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733.82万元、其他收入928.68万元,收入较去年2019年为6666.2万元)增加2.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668.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19万元,农林水支出5759.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47万元。支出较去年2019年为6666.2万元)增加2.76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但项目支出较去年缩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91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27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263.32万元,占5.3%;农林水支出4267.1万元,占86.8%;住房保障支出157.11万元,占3.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4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77.2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水利行政工作任务或水利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水利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项目前期管理、水库移民工作;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质量安全监管、农村水利站业务工作、水利建管站水利设施管理相关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37.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修订、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管理等方面;水利执法监督支出217.7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等方面;水土保持(水利)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等方面;防汛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指挥工作、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方面;其他水利支出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水库移民政策工作和市城区河段闲置挖沙船集中停泊区管理站办公及运转等方面;其他农林水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及质量抽测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水利局机关(本级)、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市水政执法监察支队、市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5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45.6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39.36万元(2019年为1506.32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水利局机关(本级)、市城市防洪管理处、市水政执法监察支队、市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5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6万元,比上年172万元增加4万元(原市移民开发局并入),上升2.3%。其中: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比上年67万元增加4万元(原市移民开发局并入),上升5.9%,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会议费预算12.21万元,其中:拟召开全市安全渡汛工作会议2次,共计人数120人,经费预算2.4万元;全市农村水利工作会议2次,人数90人,经费预算1.7万元;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3次,人数150人,经费预算2.9万元;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次,人数65人,经费预算1.21万元;全市水利建设工作会议2次,人数100人,经费预算2万元;全市人全市财务工作会议1次,共计人数50人,经费预算1万元;全市人事工作会议1次,共计人数50人,经费预算1万元。2020年部门培训费预算8.45万元,其中:拟开展全市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技术培训1次,共计人数50人,经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全市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培训1次,共计人数60人,经费预算2.05万元;拟开展全市河长制县级工作人员培训1次,共计人数40人,经费预算1.6万元;拟开展全市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宣传培训1次,共计人数40人,经费预算1.6万元;拟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培训1次,共计人数30人,经费预算1.2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97.2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6.71万办公设备购置费148.21万元,其他交换设备及计算机67.6万元,办公耗材及其他40.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75万元修缮、防水等工程27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865.5万培训、会议、中介及其他服务715.5万元,公车维护、保险、维修、加油服务1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797平方米;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66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1.76万元,项目支出1577.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1)

 附件1:2020年衡阳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衡阳市水利局

                                 2020年2月6日

 

 

 

 

附件1:2020年衡阳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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