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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30 来源:市供销社财务科


目录 

第一部分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系统具体实施。

2、负责建设全市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

3、负责建立新型的完善的为农服务体系。

4、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5、承担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储备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任务。

6、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7、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兴社。

8、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生产科技科、安全信访科、社有资产管理科、审计科、法律顾问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以及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部分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共有8张表格(公开表格附后),包括:

一、收支总表3张,分别为《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分别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含城区供销社)决算收入总额为103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04万元,其他收入145.6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14万元),比上年1391.50万元减少351.91万元,下降25.29%,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年底预发绩效奖、综治奖、十三个月工资以及工资提标,2017年市直零基预算单位和全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等。

2018年我单位(含城区供销社)决算支出总额是1039.59万元,比上年减少351.91万元,减幅25.2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8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2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含城区供销社)收入决算总额是106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04万元,占86.36%;其他收入145.69万元,占13.64%。本年收入主要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含城区供销社)支出决算总额是104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91万元,占94.2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9.90万元,占5.71%。基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8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含城区供销社)财政拨款收入总额是932.56万元,比上年1118.23万元减少185.67万元,减幅16.6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2.0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52万元。

2018年我单位(含城区供销社)财政拨款支出932.56万元,比上年减少185.67万元,减幅16.6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为900.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为85.89%,与上年决算数1107.71万元相比减少了206.9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包括: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7万元,占比9.10%,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97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6万元,占比7.77%,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4.8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98万元;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12.88万元,占比79.14%,其中行政运行670.8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35.98万元,占比3.99%,其中住房公积金35.9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813.64万元相比,增加了87.15万元,增加的项目主要是: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万元,该项支出主要为市社直属企业供销大厦、南方大厦的解困资金;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万元,此项支出主要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868.7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766.51万元,占比88.23%;公用经费102.30万元,占比11.77%。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79万元、津贴补贴111.57万元、奖金41.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84万元、住房公积金44.54万元、医疗费5.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万元、抚恤金137.35万元、生活补助1.67万元、医疗费补助33.28万元、奖励金34.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2.21万元、印刷费1.13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1.67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51万元、差旅费13.97万元、维修(护)费4.25万元、会议费2.63万元、培训费4.37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含城区供销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28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万元,完成预算的59.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59.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4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与上年1.59万元相比增加0.18万元,增长11.69%,增长主要原因是加油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45.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54.2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个、来宾186人次,主要是供销社综合改革及业务管理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主要是油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截至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雷速体育,雷速直播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已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工作推进扎实,较好地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3.87万元增加8.43 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单位近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开展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工作经费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7万元(主要为市供销社购置办公用电脑主机、打印机、党建会议室桌椅等3.77万元,城区供销社更换办公桌椅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我社资产是集体资产,是衡阳市供销合作社通过几十年发展积累的自有资金,由于资产的特殊性,我社根据有关文件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市供销社(含城区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