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市供销社财务科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盖章)
(此页为封面)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1、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系统具体实施。
1.2、负责建设全市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
1.3、负责建立新型的完善的为农服务体系。
1.4、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1.5、承担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储备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任务。
1.6、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1.7、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兴社。
1.8、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机构情况
我单位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生产科技科、安全信访科、社有资产管理科、法律顾问室、审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监事会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40人,2019年末实际在职人员32人(其中调出1人,调入1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54人,2019年退休干部去世3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2019年支出决算实际为10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26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2.34万元。基本支出中包含工资福利支出537.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9万元,对企业补助51.1万元,其他支出8.31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实际为95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18万元,对企业补助132.3万元。与年初预算580.71万元相比增加拨款377.26万元,增长率为64.97%,增长原因主要为: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市级惠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经费、绩效奖提标及基本工资提标拨款、个人绩效奖及市政府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增拨、2019年市直单位追加工会经费、2018年新招考人员及2019年职务晋升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人增资拨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房屋维修资金、春节特困企业慰问金。
2."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4.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2.41万元,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较上年6.76万元减少1.77万元,减少26.18% 。
2019年,我单位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按要求出台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公务用车制度,大力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而公务用车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已改革公务用车留存的预存油费转至保留用车,直至2019年使用完毕后才另外进行充值,增加额即是新储值油费。
(二)专项(项目)支出
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100万元,是依据2019年8月29日衡阳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9〕第1次)及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市政府2019年第11次(15届38次)常务会议精神增拨综合改革市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专项经费,该项经费已全额拨付至平台建设公司。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之内,我单位编制数为40人,在职人数为3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0%。
"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预算安排。
(二)预算执行
2019年我单位预算完成率为100%;本年追加预算377.26万元,年初预算580.71万元,预算控制率为64.97%,导致预算追加的原因主要是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市级惠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经费、绩效奖提标及基本工资提标拨款、个人绩效奖及市政府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增拨、2019年市直单位追加工会经费、2018年新招考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增人增资拨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房屋维修资金、春节特困企业慰问金。
(三)预算管理
1.费用控制情况:2019年我单位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总额为101.53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211.27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48.06%;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额为4.9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3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4.68%;2019年无政府采购。
2.管理制度健全性:2019年我社建立健全了机关差旅费及预决算等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规合法并得到有效执行;
3.资金使用合规性: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及时、准确地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四)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
2019年,在衡阳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全面加快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市在省委、省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考核中得分位居全省第一,市社荣获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
1.对标上级部署,全面加快供销改革
(1)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年内,衡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市深化供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全市全面加快整市推进供销改革工作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三个会议研究部署供销改革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解决了不少关键问题。全市供销改革从逐步探索、试点试范转向全面铺开、全速推进阶段。
(2)三大体系不断健全。建立健全新型组织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和农合会体系三大体系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全市系统立足三农,因地制宜,不断建立和完善了三大体系。市、县两级社都建立了社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成立县级惠综合服务平台9个,恢复、重建乡镇供销社147个,覆盖率达100%。建立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60个、配送中心132个。恢复建立村级惠农综合服务社1079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73家。市、县两级先后成立了农合会,成为引导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3)项目建设成效明显。衡阳县、祁东县、衡山县、衡东县先后获批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县、示范县项目,并已通过验收;衡南县、耒阳市争取到了2019年的全省深化供销改革规范化县项目。上述6县项目建设进展良好,成果明显,成为推动供销改革的有力引擎。市级惠农服务平台建设做好了申报前期工作,中国供销集团已派员来衡考察对接。
2.致力乡村振兴,积极创新为农服务
(1)土地托管流转服务稳步推广。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全市系统因地制宜开展“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服务,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代收、土地托管、统防统治、专业储藏等服务,全市系统年内共开展土地流转158691亩,土地托管618677亩。形成“农民进城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服务新格局。衡阳县供销社旗下的安邦新农业科技公司全面启动“安农兴邦”惠农工程,提供从选种—育秧—机耕—施配方肥—虫害防治—机收—谷物烘干的全套餐水稻种植服务,产生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良好效应。衡阳县长乐供销社为鑫粤农业开发公司托管土地3164亩,解决500多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岗位,帮助农民实现增收1301万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衡山县供销社培育的果岳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挥了衡山小水果种植优势,形成沃柑、冬枣、红心柚、黑提四大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共计10000余亩,入社农户1000户,户均实现增收8000元。
(2)农村垃圾分类突破先行。6月中旬,衡东县供销社率先在全市推行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工作,按照“政府推动,供销主导,普及推广,全域覆盖”的工作思路,成立了衡东供销环境服务公司,依托供销社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体系,重点遴选了洣水镇紫金湾小区、金娥村、大甸村、状元村,以及新塘镇龙头村、潭泊村等6个村(居民小区)作为建设试点,建立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站,从垃圾分选、回收到处置实行一条龙服务,初步探索创建了一条“一村一站一员”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3)农副产品销售举措创新。全市系统针对农副产品卖难、增产不增收的实际情况,努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多种举措扩大农副产品销售,年内实现农副产品销售38.49亿元,同比增加26.18%,提升了流通服务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4月,衡东县“供销帮农”平台APP正式上线,平台为小农户提供“销售农产农品”、“物流转接配送”等20条服务标准,实实在在地为小农户提供优质服务。9月,衡山县“农品山香”电商平台开通运营,平台以“助推农产品上行,帮助贫困户增收”为宗旨,吸纳全县56家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进驻平台,线上开店126家,带动贫困户457户、贫困人口1469人实现农产品产销售对接。2019年四季度完成农产品线上交易36772笔,实现销售额108.4万元,为破解本地农产品“卖难”问题开辟了新途径。衡阳县供销社通过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创办了衡阳县消费扶贫产品展交易中心,直接对接51个贫困村,吸纳260多个标准产品、600多个非标准产品进驻,于11月30正式营运,在推销农副产品、助力脱贫攻坚征程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1)坚定不移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雷速体育,雷速直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市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促进了行业风清气正。
(3)一以贯之维护安全稳定。全市系统始终坚持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有力确保了一方平安和行业稳定,为促进全市系统改革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贡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的口径与实际执行出现误差:按照现行的预算编制原则,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都是按照上年度九月份的工资表反映的人数安排,而实际执行中单位工作人员往往有变动或流动。
2.预算编制的分类和实行执行出现脱节:预算编制的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不够细化,而实际支出中的情况更加多元化和明细化,出现了分类不一致的情况。
3.部门整体支出不能很好地对比支出与成果,投入与产出效果,进而很难有针对性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有关各方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
2.完善各类支出管理制度,明细收支项目,坚持专款专用,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3.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可操作性。
4.构建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落实 “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投 入 10分
| 目标设定 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针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3 | |||
预算配置 4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32/40)×100%=8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1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1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34-36)/36×100%=-5.6% | 1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2 | |||
过 程 30分
| 预算执行15分
| 预算完成率 | 2 | ≥98%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0+580.71+377.26-0)/(0+580.71+377.26)×100%=100%。 | 2 |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0,计2分;0-10%(含),计1.5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118.4/958.2×100%=12.36%。 | 1 | |||
支付进度率 | 1 | 符合要求计满分,否则计0分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1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2 | ≤0计满分,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3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1.53/211.27×100%=48.06%。 | 3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100%以下(含)计满分,否则计0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2.41/34×100%=7.09%。 | 2 | |||
政府采购节资率
| 1 | >0计满分,否则计0分 | 节资率=(预算资金-实际采购资金)/预算资金 | 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等于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履约验收个数/政府采购个数)×100% | 2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 | 2 | ||||
过 程 30分
| 预算管理 1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真实计,计1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完整,计0.5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数据准确,计0.5。 | 2 | ||||
资产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3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计0.2分; | 1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3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1分; | 3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1 | 利用率为100%,计1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1 | |||
产 出 30分
| 职责履行 30分
| 实际完成率 | 10 | 100%以上(含)计10分;95%(含)-99%,计8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10 | |
完成及时率 | 6 | 100%以上(含)计6分; 80%(含)-99%,计4分;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6 | |||
品质达标率 | 6 | 100%以上(含)计6分; 80%(含)-99%,计4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6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8 | 根据市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8 | |||
效 果 30分
| 履职 效益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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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15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社会效益 | 15 | ||||||
生态效益 |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资金及资产管理,推动提质增效,降低运行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计0分。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9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表
填报单位:衡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9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40 | 32 | 8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一、部门基本支出 | 813.65 | 839.21 | 924.26 |
其中:公用经费 | 96.87 | 211.27 | 101.53 |
其中:办公费 | 10.21 | 10 | 6.73 |
印刷费 | 0.88 | 3 | 1.31 |
手续费 | 0.06 | 0.5 | 0.07 |
水费 | 1.57 | 4 | 1.37 |
电费 | 3.32 | 12.4 | 2.13 |
邮电费 | 1.51 | 2.9 | 3.78 |
物业管理费 | 0.63 | 0 | 2.79 |
差旅费 | 13.78 | 20.3 | 11.76 |
维修(护)费 | 3.40 | 7.5 | 0.64 |
会议费 | 1.83 | 10 | 1.89 |
培训费 | 3.65 | 8 | 2.59 |
公务接待费 | 4.98 | 30 | 2.58 |
劳务费 | 0.12 | 0 | 0.12 |
工会经费 | 8.96 | 14.2 | 18.0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8 | 4 | 2.41 |
其他交通费用 | 25.96 | 27.48 | 24.83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2.20 | 6 | 0.25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党建经费 | 12.03 | 50.99 | 18.27 |
三公经费 | 6.76 | 34 | 4.99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1.78 | 4 | 2.41 |
其中:公交车购置 | 0 | 0 | 0 |
公交车运行维护 | 1.78 | 4 | 2.41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3、公务接待 | 4.98 | 30 | 2.58 |
二、部门项目支出 | 0 | 0 | 100 |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0 | 0 | 100 |
综改市级惠农服务平台建设经费 | 0 | 0 | 100 |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0 | 0 | 0 |
3、市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0 | 0 | 0 |
政府采购金额 | 0 | 0 | 0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市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