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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案鉴|通风照明不合规 隧洞作业留隐患

发布时间:2024-01-30来源: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督科

案例:隧洞风管端头与工作面距离超标会导致缺氧,同时粉尘烟尘废气无法及时排出,会导致施工人员缺氧中毒,由于隧道环境暗采光较差,没有照明设备,也会无法保持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

释法: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4.3条,明确指出:“常见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应采取以下相应措施控制粉尘浓度:地下洞室施工应有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废气及时排出”。《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第3.5.11条也指出:“通风及排水应遵守下列规定通风采用压风时,风管端头应距开挖工作面在10m15m;若采取吸风时,风管端宜为20m”的规定。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4.5.14条明确指出:“地下工程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并应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