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衡阳市2022-2023年度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0-17文档来源: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农资打假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农业农村局筛选了2022年以来部分农资打假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一、某化肥经营部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和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的农药案

2023年3月15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某化肥经营部检查时,发现其正在经营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的“五氯酚钠”,且其未如实建立以上农药的采购和销售台账。经立案查明,当事人购进“五氯酚钠”175包,作为杀菌剂销售154包,违法所得2772元,案涉农药货值3150元;当事人未如实建立该农药的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改正,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案涉“五氯酚钠”农药21包,没收违法所得2772元,处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2772元。

二、某兽药技术服务中心经营劣兽药案

2022年12月1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的《违法线索交办函》,并附样品《检验报告》。函中反映检出衡阳市某兽药技术服务中心的阿莫西林可溶性粉样品中阿莫西林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当事人仓库退货区内一纸箱中装有上述兽药产品10包,且当事人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立案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6月21日采购上述涉案兽药20包,共售出8包,获违法所得共计440元,其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阿莫西林可溶性粉兽药9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涉案兽药2包、衡阳市农业农村局抽样取证1包),没收违法所得440元,处罚款2310元,罚没款共计2750元。

三、衡南县某农资经营部经营假农药案

2023年3月27日,衡南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农资打假巡查时,发现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火锄牌”草甘膦异炳胺盐假冒农药登记证号。经立案查明,该农资经营部购入涉案农药500瓶,销售涉案农药356瓶(其中召回25瓶),异地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共计169瓶,销售价格为6元/瓶,货值金额3000元,获违法所得1986元,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火锄牌”草甘膦异炳胺盐农药169瓶,没收违法所得1986元,处罚款9500元,罚没款共计11486元。

四、衡阳县农资服务部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2023年8月31日,衡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某农资服务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并在当事人经营的仓库内发现存放有涉案“绿妃®”牌吡萘·嘧菌酯农药,该农药生产日期为20200911,质量保证期为2年,已超过质量保证期,为防止证据灭失,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农药进行了扣押保存。经立案查明,该农资服务部在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时间外分三次销售了300袋,销售价9.5元/袋,获违法所得2850元,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绿妃®”牌吡萘·嘧菌酯农药99袋,没收违法所得2850元,处罚款5236元,罚没款共计8086元。

五、衡山县某农资店经营假农药案

2022年6月24日,衡山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衡山县某农资店检查时发现其限制使用农药专柜中有一种名为0.5%溴鼠灵的杀鼠剂42瓶(水剂36瓶/母粉6瓶):产品登记证号为LS20021251。2017年6月1日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已取消农药临时登记,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假农药处理。经立案查明,当事人销售了该农药水剂164瓶,母粉194瓶,销售价格为1.3元/瓶,经营该农药货值为520元,获违法所得为465元。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0.5%溴鼠灵杀鼠剂42瓶(水剂36瓶/母粉6瓶),没收违法所得465元,处罚款5044元,罚没款共计5509元。

六、衡东县某农资门市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2023年7月20日,衡东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资市场日常检查时,发现衡东县某农资门市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4个批次共84瓶涉案农药,销售金额3647元,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经营的农药,没收违法所得3647元,处罚款12353元,罚没款共计16000元。

七、祁东县某公司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和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22年5月6日,祁东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祁东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群众诉求交办工单,群众反映在某网店购买的种子无任何标签。经立案查明,祁东县某公司在未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经营种子在网店销售,且存在拆包再包装成没有任何标签的小包种子销售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86.1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种子241包,处罚款19000元,罚没款共计20986.1元。

八、常宁市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2022年8月29日,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常宁市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门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重兵®、氯氟·虱螨脲”的农药产品标签上没有标注农药登记证号和质量保证期。经立案查明,当事人共购进该农药1箱(20克/支×50支/盒×8盒/箱),以175元/盒的价格批发给农资经营户肖某某6盒,以4元/支的价格零售给常宁市城区周边农户1盒(50支/盒),获违法所得人民币1250元,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农药产品1盒,没收违法所得1250元,处罚款7000元,罚没款共计8250元。


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单位: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46号 联系电话:0734-8180400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2289号-1 ????湘公网安备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