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速体育,雷速直播

图片

进入老年模式退出老年模式
索引号 1312312345/2013-03040 统一登记号 文号 衡政办发〔2013〕8号
公布时间 2013-11-09 来源 衡阳市政府 信息有效期
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办公室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印发衡阳市民生价格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雷速体育,雷速直播

图片

  衡政办发〔20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驻衡国省属有关单位:

  《衡阳市民生价格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雷速体育,雷速直播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衡阳市民生价格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在引导市场理性消费、规范市场秩序的积极作用,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和谐衡阳的建设,根据外地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衡阳市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

  (一)基本内涵。

  1.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通过经营者报价、义务价格调查员采价和价格部门汇总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某一时点的具体销售价格(主要是价格放开商品的价格和服务收费),并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各类载体向社会公布、供市民查阅和参考的一项系统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是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托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等资源,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重要意义。开展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

  1.开展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将不同市场上的同类商品价格以及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公布,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及时的公共服务,能够有效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柔性管理手段实现行政管理目标,顺应了行政改革潮流。

  2.开展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需要。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其根本目的在于对经营者的虚高定价、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有效约束,提高其价格诚信度和价格自律度,从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引导市场理性消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将促进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政府监管向多方主体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公共治理转变,推进食品安全道德诚信体系建设。

  3.开展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稳定价格总水平、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价格信息公开,能够帮助商家了解市场价格行情,促使商家自觉比较价格水平,改进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主动把较高的价格降下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使公众不断增强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稳价安民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以 “晒价格、比价格、稳价格” 和“食以安为先”为主题,扎实开展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准确、及时、便捷的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全面改善市场价格环境和食品安全状况,为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下几项目标:一是市场上大部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服务收费得到公布;二是市场上相同种类、规格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水平和服务收费标准基本接近;三是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绝大多数企业参与、绝大多数消费者了解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事先比对价格后再定价、再消费的意识显著提高;四是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信息总汇、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具体内容

  (一)民生价格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主要价格品类

  (1)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商品和服务价格;

  (2)主要粮食:早籼米、晚籼米、富强面粉、标准面粉;

  (3)食用油:菜籽油、花生油、大豆油、食用调和油;

  (4)肉禽鱼:鲜猪肉、鲜牛肉、鲜羊肉、鸡肉、鸡蛋、鸭蛋、草鱼;

  (5)主要蔬菜:大白菜、黄瓜、青椒、茄子、西红柿、白萝卜、南瓜(根据季节适当增减部分品种);

  (6)水果:苹果、香蕉、西瓜;

  (7)乳制品类:鲜牛奶、奶粉;

  (8)豆制品:白豆腐、油豆腐;

  (9)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和主要医疗服务价格。

  2.价格的采集。通过建立民生价格信息报价网络,每天由各经销单位主动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经营场所内明码标价的商品价格水平,农贸市场销售的农副产品价格由市场服务机构或市场方采集;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或无法提供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义务价格调查员进行现场采价。

  3.价格的汇总。对经销单位直接上报的价格,由义务价格调查员进行初核,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对义务价格调查员现场采集的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汇总。

  (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的范围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须公开的都应公开。

  1.依法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2.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监测信息;

  3.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

  4.依法注销和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名录;

  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划、制修订计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公布的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三)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

  1.衡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价格公共服务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网站。

  2.大型超市:香江百货、步步高、旺和、家润多等超市。

  3.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西园、衡西、仙姬巷、龙家坪、后宰门、桑园街等农贸市场。

  4.市内各大型医院、大型药店和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服务机构。

  (四)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民生价格信息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各类载体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由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定期向社会发布。

  信息发布的主要窗口和平台有:

  1.衡阳市政府门户网站、衡阳市价格公共服务网和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网站;

  2.价格公共服务网络的站、点、台;

  3.街道、社区信息公布栏;

  4.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电子显示屏;

  5.各医院、药店的电子显示屏;

  6.《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四、工作要求

  开展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解决涉及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将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务求实效。要建立科学的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配合、中介运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工作量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活动抓好、抓实,使其真正成为便民、惠民、便企、惠企的“民生工程”和“阳光工程”。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为确保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衡阳市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志刚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欧杏、市物价局局长尹同君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食品安全办、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粮食局、统计局、文广新局、新闻办、电子政务办、市广播电视台、衡阳日报社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安排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事宜。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市食品安全办)和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市物价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欧杏兼任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局长尹同君兼任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物价部门负责民生价格信息采集点的布点和网络建设以及价格信息的归集、汇总和发布;商务、工商部门负责发动、组织相关超市和集贸市场参加民生价格工作;市场服务机构和市场开办方负责相关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和上传;粮食部门负责提供实时粮价信息和上传;食品安全办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农业、畜牧、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卫生等部门依照职责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种养基地等企业主体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指导检查工作;电子政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民生价格、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网络建设;财政部门负责民生价格、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软、硬件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义务采价员的补贴等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新闻办、文广新局、电视台、报社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定期、及时、无偿地在网站、电视、电台、报纸、显示屏等载体上公布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并对公布后的相关情况进行追踪报道和宣传。

  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要深入研究和把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规律,制订本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按照及时、客观、稳慎的原则,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发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二是发布的信息涉及两个以上监管部门的,要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省市的,发布前应提前通报相关地区,做好沟通协商;三是实行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在统一组织下有序发布。

  (四)企业配合,中介运作,健全制度,规范运行。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民生价格的采集、汇总、复核、公布等关键环节,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严格质量要求。要加强与报价单位、义务价格调查员的沟通交流,规范价格复核审查程序,确保所公布民生价格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的公信度。要积极宣传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目的、做法和成效,加强正面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知晓率,努力争取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帮助消费者正确用好民生价格信息。各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定点单位要积极配合,把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并对其提供价格的真实性负责,保障价格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商品价格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公示工作,如实报送指定商品本经营场所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迟报、拒报或者虚报,不得随意调整商品的代表规格品,对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要作出相应的文字说明。政府公开招标确定中介机构承担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规范运作。

  (五)统筹协调,共享成果。

  各有关部门要把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狠抓落实,抓出成效。物价部门要积极发挥民生价格信息对市场价格预期的导向作用,加强对价格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预判市场价格走势,引导市场价格预期,为政府宏观调控、经营者合理定价、消费者理性消费提供重要参考。食品安全办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要通过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五、本方案自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民生价格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